皖农农函〔2018〕629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水稻调减种植面积落实的通知
各有关市农委:
2018年全国调减水稻种植面积1000万亩以上,其中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水稻调减面积50万亩。为确保任务完成,2017年12月我委种植业局与相关市农业部门,重点围绕调减区域、面积和技术路径开展对接、摸排工作。决定将水稻调减任务安排在江淮分水岭、沿淮行蓄洪区和沿江双季稻区等区域,具体调减任务是:合肥市10万亩、阜阳市5万亩、蚌埠市2万亩、淮南市3万亩、六安市5万亩、滁州市15万亩、芜湖市2万亩、宣城市2万亩、铜陵市1万亩、安庆市5万亩。
目前我省水稻生产已进入播栽关键期。各地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重点调减非适宜区水稻面积和质量差、销售难、效益低的水稻品种。二要注重发展适宜区绿色高效、有市场需求的优质水稻;积极发展优质高蛋白大豆和具有区域特色的杂粮杂豆以及风味独特的经济作物。三要对承担调减任务的稻田,禁止弃耕、严禁废耕,倡导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改种其他作物的稻田,要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毁坏农田基础设施,确保需要之时能恢复水稻种植。四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生产服务指导,强化项目督促检查,建立信息台账档案,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