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种函〔2018〕562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主导品种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为加快优质、高产、绿色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现就做好2018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主导品种推介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任务分工。承担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市或县(见附件1),至少安排1种主要农作物展示示范片,每个展示示范片安排展示品种不少于20个,示范品种3-5个。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因地制宜开展瓜菜等特色作物品种展示工作。
(二)落实展示示范基地。展示示范片要求紧临交通要道、排灌方便、土地肥沃、肥力均匀、集中连片、相对稳定。每个品种展示面积不少于0.3亩,每个品种示范面积不少于10亩。鼓励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开展展示示范工作。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要在交通道口醒目位置设立统一规格的展示示范标志牌(见附件2)和指路牌,并在展示示范区树立小标牌,标明品种名称、供种单位、主要栽培技术、产量指标、承担单位和技术负责人等。
(三)选好展示示范品种。遴选好展示示范品种是做好展示示范工作基础和前提。展示示范品种应为近3年通过国家审定(适宜区域含我省)或我省审定、引种备案的品种。水稻以优质、高产、绿色品种为主,玉米品种以高产、绿色、机收品种为主,兼顾甜糯、饲用等玉米,大豆以高蛋白、高产品种为主。
(四)强化展示示范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展示示范实施方案;加强展示示范田间管理,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品种优势和增产潜力;要认真做好展示示范品种的田间观测记载和考种工作,特别要把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生育期、品种缺陷等农艺性状作为调查观测的重点,确保品种展示示范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五)扩大宣传。各地要适时组织种子经营户、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农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培训。每个展示示范片培训观摩人数不少于300人(次)。展示示范基地要对参加展示示范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开放,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种子经营户和种植农户看禾选种和深加工企业选择品种提供窗口。参展企业在基地召开现场观摩会,展示示范承担单位应给予配合。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把品种展示示范搬上爱种网等网络平台,及时上传展示示范品种田间表现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资料,方便种子使用者在网上随时观摩。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展示示范工作的宣传,扩大展示的影响力。
(六)总结推介。新品种展示示范结束后,承担展示示范项目市、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要根据试验结果,认真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总结,对展示示范品种作出评价,在此基础上结合品种审定意见及当地种植实际表现等,提出本市、县主导品种推介意见。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品种评价和良种推广的重要环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本通知下达任务单位和各地在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任务单位所在市、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人员,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地要切实强化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农作物种子发展)管理使用,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及时上报总结。承担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的市、县种子管理机构要分别于6月30日、11月30日前将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及主导品种推介情况上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四)严肃工作纪律。承担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市、县,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展企业、观摩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品种评价、推介程序、标准及结果要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确保主导品种推介公平公正。
省种子管理总站联系人:王勇、周建生,联系电话:0551-63407346、0551-63436860。电子邮箱:zhoujiansheng555@163.com。
附件:
1.承担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任务单位
2.安徽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标志牌式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皖农种函〔2018〕562号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主导品种推介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