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与其配套的《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经农业农村部审议通过,于去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申请,并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才可合法地在我国境内销售农药。《办法》提高了农药销售行业门槛,如何才能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相信是农药经销商、零售商以及准备进入这个行业的人士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必需具备的条件:
①具备专业农技知识:需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供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的证明,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技知识,具有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能力。
②经营场所的规定: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③经营设备的规定:经营场所需配备具有可追溯电子信息吗扫描设备以及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④店铺管理的规定: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资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