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检查的通知
鄂种管函〔2018〕16号
各救灾备荒种子承储企业 :
为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确保储备任务落实到位,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承担2017—2018年度国家和省级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任务落实情况。承储企业是否建立了种子储备档案,种子储备档案内容是否齐全,重点检查种子入库、出库等管理记录是否规范、齐全,并到仓库查看种子储备的品种、数量等是否与承储合同一致,种子码放是否规范,是否单独存放,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种子质量状况。承储企业是否及时对储备种子进行了质量检查,是否有检查、检测记录,质量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资金使用情况。承储企业是否建立项目资金明细账、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进行使用等。
(四)管理机制完善情况。承储单位是否建立种子储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种子储备管理工作是否明确了专人负责落实等。
三、有关要求
各承储企业要安排专人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对储备任务完成情况与储备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准备好种子储备档案、质量记录、资金专账、管理制度等材料。我局将于近期适时组织进行检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