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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种子管理局2018年农作物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政发〔2015〕4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3号)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全省农牧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甘农牧发〔2017〕133号)的要求,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优化种子市场环境,结合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4、《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5、《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二、抽查主体
甘肃省农牧厅,具体由省种子管理局组织实施。
三、抽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相关要求依法回避(种子执法人员名录库附后)。
四、抽查对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的抽查对象为取得省农牧厅颁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抽查对象名录库附后)。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检查对象有涉嫌违法,由农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或近三年有违法行为的问题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年度抽查比例和频次外,其他抽查对象均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监管需要,随机抽查工作结合年末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于2018年12月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问题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
六、抽查事项及内容
抽查事项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档案,生产加工和包装标签等情况。同时,以玉米杂交种为主扦取企业种子生产加工线上正在加工、包装的种子样品或待售的商品种子样品,开展质量检测、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七、抽查结果公开与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认真总结本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并按照《全省农牧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附表1、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附表2、随机抽查对象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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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