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种子管理局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企业名称:江苏红旗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红旗良种场种子楼;法定代表人:黄银琪;生产经营范围:杂交水稻。
联系方式: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电话:025-86260027
邮箱:lee@jsagri.gov.cn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15楼1515室,210036
农业农村部种子管理局
电话:010-59193238
邮箱:zzjzyfz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