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主要农作物亲本繁殖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的通知》(湘农办种〔2018〕1号)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规稻种子管理的函》要求,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亲本繁殖基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繁殖资质。检查制种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健全。
(二)查繁殖基地。重点检查种子生产基地的隔离、除杂去劣、田间纯度验收等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种子生产建档,产地检疫执行等情况。
(三)抽取田间样品。按照“一个企业一个基地一个品种一个样品”要求,对各繁殖基地的全部品种抽取田间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由我委种子管理处组织省种子管理服务站、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实施,部分检查工作委托繁殖基地所在市州农委种子管理机构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
7月4日开始,具体在各品种蜡熟期至黄熟期检查和抽样。
四、有关要求
(一)规范检查程序。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做好抽样、记录及取证等各项工作。要规范完整填写抽样单等信息,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拍照或复印留存制种合同等凭证证据,认真履行样品确认、结果通知等程序,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
(二)查处违法行为。对专项检查行动发现的品种未经审定、无证生产、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州农委立案查处,查处结果于10月底前报我委种子管理处。
(三)检查种子基地。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湖南省2018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和种子企业在本辖区内制种面积备案情况,认真做好制种基地检查和田间样品抽取工作。各市县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常规稻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检查结果于10底前报我委种子管理处。联系人:郭友华 13808464400,电子邮箱:1625664757@qq.com。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