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在海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前,海门市冯浩勋农资经营部负责人从海门市农业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海门市发放的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农药经营管理,在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增挂了“农药监督管理科”牌子,成立了海门市农药经营许可审核专家组,在今年4月底举办了全市农药经营人员资质培训班,对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进行了专业、系统、全面的培训,并对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除了要求有必要的从业资格外,对于经营场所面积、仓储场所面积、安全防护设施、计算机追溯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等方面,也做出了硬性要求。5月初,全市《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启动,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申请材料203份,已基本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全面进入农药经营许可实地审查阶段。
海门市冯浩勋农资经营部为我市第一批自行整改到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农药经营单位之一,此前,农药经营许可审核专家组已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实地情况进行了对照核查,认为已符合农药经营条件,准许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成为海门市第一家持证、合法的农药经营单位。随着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标志着我市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进入核发许可证阶段,也标志着我市农药经营行为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从2018年8月1日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将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农业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秩序,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