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伟林)7月18日,黑龙江省农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涝抗灾及灾后生产自救的通知》,同时发布《玉米水稻大豆主要粮食作物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应对强降水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充分做好防涝抗灾和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
7月10日至7月16日,黑龙江平均降水量为48.6毫米,比常年偏多72.3%。局地连续遭遇短时强降水、大风、冰雹等极端天气,造成部分农田受淹,农业基础设施毁坏。
针对这种情况,黑龙江省农委要求各地农业部门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积极协调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要根据气象条件和灾害发生趋势,提早做好各项农业抗灾准备工作,储备好物资、资金和队伍。
当前,黑龙江玉米已经陆续进入抽雄期,水稻处在孕穗期,大豆正值盛花期。对受淹作物,各地要指导农民通过排水降渍、扶苗洗苗等灾后田间管理措施,促进受灾作物及早恢复生长,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对于绝产绝收地块,及时改种秋菜等生育期较短作物,全力把农民损失降到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