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抓好2018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该市首次将飞防植保服务列入财政奖励。
《意见》规定:对列入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开展飞防服务面积超过1000亩次的,且在诸暨市范围内合法注册成立的飞防服务组织,以无人机后台管理平台数据为准,单次单个服务对象面积经四舍五入取整后,给予每亩次2.5元的作业服务奖励。
得知新政策消息后,山下湖镇东江新村海丰粮食专业合作社的魏海丰感到很高兴。“今年我购置了一台植保无人机,用它喷洒农药每天能作业300亩,省时又省力,效率提高了很多倍。”魏海丰说,预计今年飞防服务面积达3万亩次,等拿到补贴后,想再购买一台无人植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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