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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2020年度农作物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工作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6  来源:江西省种子管理局  浏览次数:255
 

 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2020年度农作物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赣种字〔2018〕27号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有关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
 
  现将《江西省2018-2020年度农作物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8月23日
 
江西省2018-2020年度农作物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工作计划
 
  按照《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办字〔2018〕53号)有关要求,为确保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8-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切实强化种子管理机构责任担当,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和专业技术优势,通过连续3年开展种子市场的例行监测,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整体状况,促使全省种子生产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指标普遍提高,保持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96%以上。
 
  二、工作分工
 
  例行监测采取省、市、县联合行动的方式进行,由我局统一组织,11个设区市和有关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具体实施。我局负责制定例行监测工作计划,分析和处理例行监测结果;11个设区市种子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列入监测点的县(市、区)例行监测工作协调和调度,例行监测结果汇总和报送;列入监测点的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具体承担例行检查、样品扦取和发芽率指标检测等工作。
 
  全省23个县(市、区)列入例行监测点,名单如下:进贤县、新建区、武宁县、永修县、彭泽县、浮梁县、湘东区、芦溪县、分宜县、贵溪市、章贡区、宁都县、于都县、袁州区、高安市、铅山县、万年县、余干县、安福县、泰和县、临川区、金溪县、宜黄县。
 
  三、工作内容
 
  (一)例行检查。以种子标签、零售主体备案、品种登记制度实施为重点内容,开展种子市场例行检查,核查种子标签和市场经销主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抽样检测种子质量。以水稻玉米棉花油菜、瓜果蔬菜等作物为重点对象,抽取种子样品只进行发芽率指标检测。抽样检测要求:一是抽取样品应涵盖辖区内种植作物的所有品种;二是扦取样品时,根据GB/T3543.2-1995规定的不同作物种类净度分析试样所需样品最小重量要求,可直接从包装种子中随机分取适量种子或者随机拿取一个或数个小包装种子作为试验样品,不需要备份样品;三是填写扦取样品登记表,登记好样品编号、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种子经营门店、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扦样日期和扦样人员等信息;四是县(市、区)自行开展样品检测工作,检测依据GB/T3543.4-1995。
 
  (三)结果报送。县(市、区)及时将例行检查总结和抽样检测结果上报设区市种子管理局。设区市种子管理局汇总整理后按时报送我局。
 
  (四)结果处理。我局将对例行检查和抽样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向种子经营门店和生产经营企业反馈,并督促其有效整改;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质量不合格线索向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提供。
 
  四、时间安排
 
  例行监测从2018年开始,2020年结束。根据春、秋两季种子市场关键时期,每年度分二次开展好例行监测工作。
 
  (一)春季种子市场。3-5月,开展例行检查、样品扦取和检测工作,6月底前报送例行检查总结和抽样检测结果。
 
  (二)秋季种子市场。8-10月,开展例行检查、样品扦取和检测工作,11月底前报例行检查总结和抽样检测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提高认识,把农作物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当作发挥种子管理机构责任担当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例行监测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例行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作物种子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工作开展信息报道有关材料发我局办公室邮箱nytzzz@jiangxi.gov.cn 。
 
  (三)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县(市、区)要严格遵守时间进度完成有关工作,设区市对每次例行检查总结和抽样检测结果要及时汇总和报送我局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791-86256742;电子邮箱:jxseedq@163.com),对上报数据和相关信息要认真把关,确保报送材料准确可靠。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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