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种植面积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政策,保证补贴资金顺利发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国家关于水稻补贴政策的相关要求,全省全面开展2018年全省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核实报送工作。
本次面积核实范围为我省辖区范围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是指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业局、地方农牧场等)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申报和统计以行政村为单位,核实上报2018年农户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种植面积,对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及流转地承包者(流出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坐落、“一折(卡)通”账号、耕地属性、联系电话等补贴基本信息进行入户统计汇总并对地块核实确认。将由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对统计核实的补贴面积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地点须选在村屯和乡镇人员相对集中区域。
据了解,市(地)政府(行署)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上报的补贴面积数据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将审定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面积最终数据提交市(地)政府(行署)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6日前上报省统计局、省农委审定。 (首席记者 于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