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文 号: 晋农办种子发〔2018〕221号 主 题 词: 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小麦种子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市农委:
为确保小麦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和《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农办种子发〔2018〕74号)要求,省农业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秋季小麦种子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区域为运城、临汾、晋城、晋中、吕梁等市的种子经营门店。检查重点为冬小麦种子。
二、检查内容
(一)门店备案情况。严查经营门店是否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已备案信息是否在中国种业信息网上公开等。
(二)品种审定、授权情况。核查门店经营品种审定与否,授权情况,整治未审先推、侵权套牌行为。
(三)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核查经营门店种子所附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检查“二维码”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四)种子质量。扦取经营门店种子样品进行发芽率、品种纯度和真实性检测。
三、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市级自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市农委负责本辖区的自查,扦取的样品自行委托合格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完成发芽率和真实性检测,品种纯度样品送省种子站统一安排鉴定。
省种子站承担省级抽查任务,负责汇总分析全省市场检查结果。省种子站将派出检查组对临汾、晋城两市进行抽查,扦取的样品由省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组织检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市农委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秋季种子市场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规定,履行好种子监督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贯彻“双随机”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厅有关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经营门店覆盖面不低于70%。
(三)严格程序。各地要严格遵守扦样、检查、取证等环节的法定程序,认真做好样品确认、结果告知等环节工作,妥善留存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对检查中发现的能即时确认的违法行为,要即时查处;经检测确认的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严肃查处。
(四)时间要求。9月2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和扦样,报送检查工作总结;9月底前将纯度样品寄送省种子站;10月中旬完成发芽率、真实性检测和品种纯度种植样品的播种。遇有重大问题,应主动向我厅反馈,并及时妥善处置。
联系方式:
1、省种子站管理科
电话:0351-7030816,邮箱:SXZZGL@163.com
2、省种子站检验科
电话:0351-7032906,邮箱:zzjyzx2016@163.com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