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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马铃薯种薯(苗) 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2  来源:贵州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263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马铃薯种薯(苗) 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马铃薯种薯(苗)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障种薯质量,结合省农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贵州省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70号)要求,我站承担了《2017-2018年度马铃薯种薯质量监管项目》,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为推进项目进展,我站决定开展2018年秋季马铃薯种薯(苗)质量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对象
   (一)抽查范围为全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单位。
   (二)抽查对象重点包括组培苗、原原种、原种。
   (三)抽查项目:马铃薯A病毒(Potato virus A,PVA)、马铃薯X病毒(Potato virus X,PVX)、马铃薯Y病毒(Potato virus Y,PVY)、马铃薯S病毒(Potato virus S,PVS)、马铃薯M病毒(Potato virus M,PVM)和马铃薯卷叶病毒(Potato leafroll virus,PLRV)检测。
   二、工作安排
   抽查工作由省种子管理站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018年9月上旬开始抽样,9月25日前完成抽样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室内病毒检测工作。
   (一)抽样。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负责完成本辖区内马铃薯种薯(苗)抽样工作。抽样工作按照《马铃薯种薯》(GB 18133-2012)的要求进行,确保抽取样品的代表性。
  1、随机抽取样品,保证样品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认真填写抽样单,每份样品填写3份抽样单(见附件),省种子管理站、被检单位、抽样单位各保留一份;
   3、做好样品的标识,标注内容为生产单位、品种名称、样品编号、生产年月及生产单位联系电话。
   4、组培苗:每品种每1万瓶为1个种苗批,抽取5瓶(每增加1万瓶增加1瓶,不足1万瓶的按1万瓶计算);
   原原种(G1):每品种每100万粒为1个种薯批,抽取200粒(每增加100万粒增加40粒,不足100万粒的按100万粒计算);
原种(G2):每品种每40公顷以内为1个种薯批,抽取200个块茎(每增加10公顷~40公顷增加40个块茎);
    5、送样要求:样品寄送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二)检验工作。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室内病毒检测,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检验技术要求。室内病毒项目检测按照《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检测法(NY/T 401-2000)的要求进行。
   三、检验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作为种薯质量定级的依据,达不到生产级别种薯质量要求的,降到与检测结果相对应的质量指标的种薯级别,达不到最低一级别种薯质量指标的不能用作种薯。
 
   联系人:李恩宏  电话:0851-85282997
   附  件:农作物种子扦样单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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