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质函〔2018〕1309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市农委,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2018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向深入,结合我省秋冬种农业生产特点,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
秋冬季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季节,也是全年农资生产经营的第二个旺季。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至关重要。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秋冬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要在认真总结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年初制定的总体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实现全年农业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加大重点农资产品监管力度。各地农业部门在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中要以各类农业投入品为监管重点,尤其要强化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地膜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白皮包装、包装标签不规范、没有种子标签、未依法进行网上备案、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违法添加物质等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和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及氯离子超标等问题;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
(二)加大重点农资质量抽检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大对重点农资质量抽检力度。一要抓好秋播小麦、油菜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的质量抽检工作。二要开展秋冬季使用农药和小麦种衣剂、拌种剂等产品检测,杜绝含禁限用农药和未登记成分。三要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等肥料为重点,加大抽查力度。四要加大对未赋二维码、未上传兽药产品信息行为的监督抽检;五要继续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监督抽检,加强对养殖场自配料的抽检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区域的农资产品,要加大监督检测范围和频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严打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网点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是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城乡结合部、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互联网领域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实施溯源打击,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三、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各市农业部门要在巩固“夏季百日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确保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市在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王恒胜;电话(传真):0551-62666787;电子邮箱:1192060957@qq.com。
附件:
1.2018年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统计表
2.2018年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