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加速农机新产品试验鉴定和推广应用,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湖北省于近日启动了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湖北省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政策一定管三年,试点期限截止到2020年底。湖北省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为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田间运输机和食用菌料装瓶(袋)机等3个品目。每年新产品补贴试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全省不超过3000万元,各试点县市在本地年度购机补贴资金额度中安排使用。
新产品补贴在试点区域、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上,均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持一致,但有别于购机补贴“先购后补”程序,新产品补贴试点按照“先申请,后购机,再补贴”的流程进行,同时,要求各试点县(市、区)农机部门对新产品补贴机具逐台入户核验,确认真实购买后再报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突出“审慎稳妥”原则。 彭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