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入库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承储单位:
为切实加强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管理,确保储备种子数量和质量达到储备要求,根据《湖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及储备合同要求,现将2019年度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入库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准备
(一)严格储备种子管理。承储单位应认真做好验收前期工作,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应采用标包入库储备,采用“非字型”堆码,垛与垛之间要留0.5米左右的工作走道,确保在工作走道里能看到每袋种子的专用封签。参照GB/T 7415-2008《农作物种子贮藏》中的技术规范储备种子。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防护工作,储备种子仓库及周边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通畅便于运输。有专门技术人员有效监测种子储备仓库的温、湿度。同时,避免鼠害、虫害。
(二)加强种子质量自检。承储单位应严格按照种子批次做好种子质量自检,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单。对未达到储备种子质量要求的种子批清理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并及时补充合格种子。
(三)及时申请储备验收。各承储单位在11月5日前向我委递交申请验收报告、入库台账明细复印件、种子堆垛照片等相关材料。联系人:李科翔,联系电话:15386442226。
二、组织验收
我委派出验收工作组,于11月20日前对储备种子分别进行现场验收。委托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种子的常规项目、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
三、工作要求
种子储备验收组须按时完成验收工作任务,如实填写验收检查表。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须在12月15日前向省农委出具检测结果单。验收组要遵守《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相关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轻车简从,以良好的作风完成储备种子验收工作。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