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笔者从内江市农业局获悉,为打造绿色优质“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内江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该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造成《内江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分级中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违法违规生产农产品或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年内,因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被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出其他质量安全问题,情节严重的。 许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