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从源头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种子企业提高质量意识,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湖南省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1. 检查企业资质及生产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标签、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来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规范。
2. 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等事项。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水稻、玉米、棉花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样,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其中水稻、玉米种子同时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含未包装水稻、玉米种子)。
(三)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行动由我厅组织有关市州农业农村局(委)对获得A证、B 证的所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分工见附件;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委)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获得C证的所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测安排
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检测由我厅组织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进行。
(一)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采用农业部组织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分别采用《水稻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3-2014)、《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2-2014)。水稻、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标准。
(二)常规质量指标检测。抽检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指标。
(三)样品抽样数量。根据检测需要抽取足够数量的样品。
三、进度安排
1月19日前,完成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并将已抽查种子样品和清单提交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
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样品的真实性、转基因和发芽率等各项指标的检测。
2月28日前,我厅将检测结果通知企业,收集企业所提异议。
3月20日前,完成异议收集和答复工作。
4月15日前,出具处理意见。对不合格企业所提异议进行审查,出具书面处理意见。通知异议企业现场领取并填写签收记录,确因困难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采用传真或邮件发送扫描件等方式处理。
4月30日前,完成种子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工作和结果报送工作。
2019年5月通报监督抽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效果。开展本次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是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贯彻落实《种子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履行种子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各检查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措施,保障行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相关要求,确保检查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抽样人员应为具备相应种子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的种子检验员。本次检查行动中,企业抽查覆盖面达到100%。
(三)科学合理安排,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和效率。本次检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按时完成检查、抽样、检测、证据收集固定等各项任务。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我厅种子管理处反映。
(四)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严厉查处。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检查、扦样和检测,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公正、规范、科学,确保每个样品证据材料完整可靠。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档案不健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做出处罚。对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要依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逐一立案,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并按程序公开信息。
联系方式: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种子管理处,郭友华,电话:13808464400,电子邮箱:1625664757@qq.com;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龙利平,电话:13055172364,电子邮箱:1098236658@qq.com。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