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住所:河北省成安县富康路北延路东;
法定代表人:李瑞芳;
生产经营范围:小麦;
联系方式: 0310-7255550;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电话:0311—86256702;
邮箱:hbzyfz@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电话:010-59193238 ;
邮箱:zzjzyfzc@agri.gov.cn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