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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粮食流通立法纳入年度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30  来源:《 农民日报 》( 2019年01月30日 01 版)  浏览次数:250
 
 
 
    本报讯(记者李文博)近日,在江苏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常务会、省人大党组会议通过,《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被列入今年的正式立法计划,粮食安全保障将得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此前,江苏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建立超标粮处置长效机制,为防范粮食质量风险打牢基础。
 
    目前,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设立的主要制度作深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
 
    此外,江苏多渠道保障粮食工作安全稳定。不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随机检查、暗访暗查、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相结合,对各类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收购秩序、收储安全等情况开展检查指导,严格督促收购企业执行国家质价标准,严防发生压级压价等坑农行为。
 
    线上线下相结合,推行粮食经营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加大群众反映案件的核查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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