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丹丹
安徽省2018年全省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425.3万亩,实际建成407.2万亩,成为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明显省份之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安徽有哪些经验,今后将如何继续发力,管理部门和基层对这项工作还有哪些建议?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孔少林。
“五统一”凝聚工作合力
孔少林介绍,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粮食净调出省之一,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是建立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二是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农业、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等部门紧密配合,地方群众积极参与。三是形成了全省范围内“五统一”的工作格局。在全省范围内按“统一规划布局、统筹建设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原则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近年来,安徽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科学安排任务,强化责任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突出重点、相对平衡”的原则,以粮食生产大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为重点,科学规划“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任务。从2017年开始,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省长与各市市长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强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考核。
在经费保障方面,安徽省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省、市、县三级财政统筹。2018年,安徽省共投入财政资金33.49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29.97亿元。此外,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2018年共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资金8250.2万元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制定科学评价办法是关键
“2018年机构改革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由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农业)、财政农发等多部门共同承担,任何一家都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情况。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全省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基本前提。”孔少林介绍,为此,安徽省政府督查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涉及多部门激励的,应由一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作为牵头部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不论是在制定评价激励办法中,还是在具体实施考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其他相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从而保证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的圆满完成。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主要内容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度、质量及其相关管理工作,评价方式是市县自评与省里监测评价相结合。不论是从评价内容,还是从评价方式来看,强化平时基础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我们一是注重加强政策的学习与理解,二是注重加强对市县工作的跟踪与调研,三是注重搜集全省各地各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相关数据与资料,四是加强省市县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孔少林称。
仍有“短板”亟待完善
“广大基层期盼高标准农田提标扩面。而我们在工作推进中也发现一些仍需要完善的地方。”孔少林说,建议抓紧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职能整合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形势变化与需要,一方面,在全面梳理以前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存量政策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继承的继承,该融合的融合;另一方面,以创新的理念抓紧研究制定一批全新的、科学合理的、切实可行的高质量政策制度,以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此外,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到农业农村部门,任务量与工作量倍增。日常监测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重要手段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重要依据,如果缺乏现代信息技术与手段的有力支撑,单依靠传统的人工监管模式,成本高且效果差。因此,加强农业农村部门自身的农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不仅是适应信息化建设、大数据时代的要求,更是有效推进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大力提高农田建设管理效率、保证农田建设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的内在与现实需要。还应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办法。比如可以考虑适当充实日常监测的内容与措施,并赋以合理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