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科学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农种发〔2015〕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5〕26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6日
(联系人:杨爱宾;联系电话:28450538;传真:2845053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农种发〔2015〕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5〕26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完成我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会同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制定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作物种质资源是国家关键性战略资源,是农业种业创新发展的“芯片”,是把我市种业搞上去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气候、自然环境、种植业结构和土地经营方式等的变化,导致我市大量地方品种迅速消失,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也因其赖以生存繁衍的栖息地遭受破坏而急剧减少。因此,尽快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和抢救性收集,查清我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家底,对保护我市种质资源的多样性,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作物种质资源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是解决人类未来面临的食物、能源和环境危机的核心战略资源。因此迫切需要开展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进一步填充我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同时深入研究、发掘和利用种质资源的优异基因,加快培育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为农业生产侧提供重要的资源保障。
丰富的农作种质资源是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保障,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与研究利用体系,收集、研究和利用好农作物种质资源,是加快推动我市现代种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公益性事业。
二、主要任务
(一)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对我市10个有农业区的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开展全面普查。一是基本查清粮食、经济、蔬菜、果树等栽培作物古老地方品种的分布范围、主要特性以及农民认知等基本情况;二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种类、地理分布、生态环境和濒危状况等重要信息;三是各类作物的种植历史、栽培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种质资源种类、分布、多样性及其消长状况等基本信息;四是分析本地区气候、环境、人口、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作物种质资源变化的影响,揭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演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征集古老、珍稀、特有、名优的作物品种和野生近缘植物的种质资源。填写《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普查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征集表》(附件1、附件2)。
(二)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按照农业农村部的安排,天津市共有5个区开展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的系统调查。2019年率先启动宝坻区和武清区,剩余的3个区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进度安排依次开展。调查每类农作物种质资源的科、属、种、品种分布区域、生态环境、历史沿革、濒危状况、保护现状等信息,深入了解当地农民对其优良特性、栽培方式、利用价值、适应范围等方面的认知等基础信息。填写《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调查表》(附件3)。
抢救性收集各类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国家重点保护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
(三)年度总结。建立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库和编目数据库(包括以前各科研单位收集保存的种质资源)。普查和系统调查结束后,市农业科学院编写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系统调查报告、种质资源目录和重要作物种植资源图像等技术报告。各区农业农村委分别编写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
三、实施进度
(一)2019年实施进度。4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系统调查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我市普查与系统调查工作。5月至11月,完成普查、征集与系统调查、抢救性收集工作。12月,整理工作成果,完成普查报告、系统调查报告、种质资源目录等技术报告,上报相关材料,进行年度总结。
(二)2020年以后实施进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四、任务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市农业科学院。具体负责种质资源丰富区的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抢救性收集各个区各类作物种质资源,妥善保存征集和收集的各类作物种质资源,建立市级农作物种质资源编目数据库(包括以前各科研单位收集保存的种质资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经费的管理。
(三)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我市10个区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和征集,组织普查与征集人员培训,汇总各区提交的普查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家种质信息中心,建立市级种质资源普查与调查数据库。
(四)各区农业农村委。具体承担本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和征集,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组织普查人员开展对辖区内的种质资源进行普查,并将数据录入数据库;提交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征集当地古老、珍稀、特有、名优作物地方品种和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并将征集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按照技术要求送交市农业科学院。
五、重点工作
(一)组建普查与收集专业队伍。各区农业农村委在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组建由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构成的普查工作组,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工作。市农业科学院组织种质资源、作物育种与栽培、植物分类学等专业人员组建系统调查队,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
(二)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组织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培训班;针对普查与收集行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组织各区对乡村有关参与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实施普查收集行动。各个实施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和收集工作,做到特有资源不缺项,重要资源不遗漏,信息采集详尽,数据填报真实,样本征集具有典型和代表性,按时按质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农业科学院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农业农村委种业处、市农科院科研处、市农作物研究所、市植保植检站等主要负责同志(附件4)。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政策支持、方案制定、经费保障、监督管理、推动指导、组织调度和进展汇总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种业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农业农村委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
(二)成立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成立以市农业科学院、农学院和相关单位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附件5)。主要职责是:制定技术方案,提供技术咨询,实施项目评价等。
(三)加强工作督导,规范项目管理。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专项管理办法,加强人员、财务、物资、资源、信息等规范管理,对建立的数据库和专项成果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实现共享。项目资金为农业农村部的专项资金,按照其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经费预算、使用范围、支付方式等,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保护意识。各区农业农村委积极组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报道,辐射到镇,覆盖到村。重点宣传本次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参与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多样性的意识和行动,确保此次普查与收集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
附件:1.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普查表
2.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征集表
3.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调查表
4.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5.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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