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子协会关于启动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8年11月8日协会印发了《中国种子协会关于暂停收缴会费的通知》(中种协函〔2018〕51号),决定在《中国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重新修订表决前,暂停会费收缴。2019年3月30日,协会召开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和《中国种子协会章程》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4月16日以“中种协〔2019〕14号”文件印发公告。
协会依据新修订的《中国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会费收缴工作。请各会员单位依据标准、对照会员性质缴纳相应会费,企业会员一次性缴足第六届会费,对应时间为入会年度的半年区间至2022年6月;事业性质和协会性质的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缴纳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度会费,对应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共1年6个月。
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该款项汇至协会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及用途。
收款单位:中国种子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账 号:11040101040004275
转账后请将转账单的扫描件或截图发邮件至协会邮箱zzxh@agri.gov.cn,并写明会费收据的邮寄联系方式。对账及发票查询:财务010-59194250。入会及信息咨询:会员部010-59195171。
中国种子协会
2019年4月26日
中种协函〔2019〕32号 中国种子协会关于启动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