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16日,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组在塔城地区开展了种子市场检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立法调研工作。
检查组主要检查了种子经销门店备案情况及购销合同、销售台账建立情况、种子包装及使用说明的合法性、销售种子的合法性等,并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入户倒查,了解掌握农民购种来源及诉求。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种子经营行为,严厉的打击假劣种子流入塔城地区种子市场,为营造良好的、规范的种子市场经营环境,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奠定了基础。
4月16日下午,检查组在塔城地区种子管理站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立法调研会,塔城地区部分县市种子站、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玉米品种代理商代表16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与新《种子法》条款不适应以及在实施新《种子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代表们各抒己见,讨论热烈,为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了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