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本报记者李海涛
5月22日下午,全国政协召开第三次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马爱国通报相关情况,并就粮食安全立法保障、粮食大清查、建立境外粮食基地、转基因食品安全等问题回应委员关切。
粮食安全的根基是“能力安全”
“粮食安全的根基是‘能力安全’,粮食安全的核心是‘口粮安全’,粮食安全的实质是要更好保障国民食物和营养需求。”张勇在介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及政策取向时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新中国成立到本世纪初,我国实现了由“吃不饱”到“吃得饱”的历史性转变。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老百姓的最大关切从“吃得饱”转向“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一重大转变,体现了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我们把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在介绍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点措施时,马爱国说,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农业农村部将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效益,着力稳面积、稳政策、稳产量,确保口粮自给率保持在100%、谷物自给率达到95%,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里主要装中国粮。具体来说,主要做好切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快“两区”划定和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科技装备支撑保障、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等七方面工作。
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赖应辉在互动交流环节提问时表示,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规范粮食安全工作。为此,他向张勇询问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进展情况。
张勇回应称,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规划当中已经把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一类立法列入规划,在本届任期内有望出台。“明确了立法规划之后,由国家发改委、粮食储备局、全国人大农委等组成了起草工作组,在反复多次研究的基础上现在已经有了初稿。下一步在初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磨,特别是要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希望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让粮食安全保障法能够更加适合当前国家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需要,使它真正能够起到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
粮食大清查工作已全面铺开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要求2019年3月开始分五个阶段,即准备、自查、普查、抽查和整改来进行大清查。”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王静在提问时说,这次大清查是继2001年和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大清查。她关注是否有防堵疏漏的机制。
“国务院定期开展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张勇说,“上一次的清查工作是2009年,时隔10年再一次开展粮食大清查工作,应该说我们在不断地加强粮食储备的管理,应该说现在的监管力度比过去大大加强,同时确实我们的数量也大大地增加,尤其是临储,因为要保证农民的收益,要确保农民打的粮食国家要能够及时足额地去收购。”
“我们已经起草了一个粮食储备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现在准备提请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张勇介绍,实际从去年开始就选了10个省进行摸底,开始先行清查工作。从目前来看,摸底的情况比较好,现在全国的大清查工作已经全面铺开,确实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这次在大清查过程当中也联合了公安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粮食储备就是为了应对不时急需,来不得半点儿马虎。在清查当中我们也是边清查边总结,边发现问题边整改,举一反三,通过清查手段,来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也要更加着力在日常的管理当中,目的就是为了要确保粮食储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