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协会服务职能,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经中国种子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
法律服务团的主要任务是: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协会提供法律支持和咨询服务,对行业内发生的重大案件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与种子行业相关的法律政策及实务研究,参与中国种子协会组织的相关法律宣传、培训等。
现聘任农业农村部法律服务中心及郭凤武、梁顺伟、朱金虎、张子非、王萱、王怀庆、武合讲、吴承泽、康湾等律师为法律服务团成员。
中国种子协会
二Ο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