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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务院决定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1  来源: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93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壮大优结构促升级增就业的新动能;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其中,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中,决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而制定的。该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之后根据2013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进行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条例》颁布20多年来,有效保护了植物育种者权益,促进了农林园艺作物品种创新。随着国内外种业的快速发展,现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存在促进原始创新不足、维权执法困难、保护范围狭窄等问题。此次新《条例》的修订,针对我国全面开放新形势和现代种业发展新要求,加强了顶层设计,可以推进现代种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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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国绿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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