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生效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文 号:农市发[2019]4号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2日
内容概述: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产品贸易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农业品牌影响力,我部定于2019年11月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产品贸易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农业品牌影响力,我部定于2019年11月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时间和地点
第十七届农交会定于2019年11月15—18日(12—14日布展)在江西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二、宗旨、主题和内容
本届农交会秉承“促进贸易、展示成果、推动交流”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展原则,以“喜迎七十华诞,做强农业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重点展示建国70周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消费扶贫重要举措,国际交流新成果,各农业行业新业态新产品;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全产业链贸易合作;塑强中国农业品牌,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高品质农业交流合作和贸易洽谈平台。
三、主办、承办和组织机构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农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全国农业展览馆承办。组委会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见附件1)。
四、布局与规模
本届农交会分为公益性展区和市场化展区,公益性展区主要包括综合成就展区(含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扶贫展区、人居环境治理展区、中国农业重要文化遗产展区、地理标志产品展区、农垦展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展区、国际展区等;市场化展区主要包括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都市农业、数字农业农村、农业投入品、农业服务业、农业农村文化产业等展区及特大型企业馆,展览展示面积约14万平方米。
五、重大活动
本届农交会将安排第十七届农交会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中国农业品牌建设高峰论坛、中国乡村发展规划论坛、农业投资与风险管理论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论坛、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全国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战略峰会、总结大会等重大活动。展会期间,将举办各省农业品牌推介专场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推进市场化改革,做好配合衔接工作。本届农交会深化市场化改革,按照产品大类和行业划分,着力提升展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各筹展机构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交会市场化改革,主动研究、积极配合,做好改革衔接工作,动员本辖区或本行业的重点企业积极参展,加快农交会市场化转轨进程。
(二)创新组展形式,提高公益展区实效。公益性展区以展示交流为主要内容,全面系统展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效,不再单独设置省级展区,各省(区、市)重点展示本省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的1—2个亮点,面积63平方米左右,充分体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理念、新成果、新趋势,展区突出政策性、观摩性、互动性。各筹展机构和单位要确保人员、经费不减,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做好本辖区的组展和管理工作,确保展示成效。
(三)弱化行政色彩,强化贸易洽谈和订单签约。本届农交会处于市场化改革的重要转型期,要弱化行政色彩,精简优化重大活动,完善提升信息服务,加强现场咨询、贸易洽谈等配套服务,开设采购商专场,着力促进农产品贸易洽谈,提升贸易成果。各省(区、市)要尽快转变思路,积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动员辖区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成长型企业参展,推动产销衔接和订单签约,把农交会办成务实高效的高端综合性展会。
(四)助力消费扶贫,推进贫困地区产销对接。公益性展区将设立扶贫展区,以“助力消费扶贫”为主题,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我部定点扶贫县等区域,重点为带贫能力强、贫困户参与度高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搭建展销平台,集中展示推介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主体带动,促进产销对接。扶贫展区参展单位一律免除场地费、搭建费,原则上不在其他展区参展。
(五)强化品牌推介,扩大美誉度和影响力。本届农交会以农业品牌为主题,将围绕农业品牌开展系列营销推介活动,首次设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公共推介区(附件2),为各省(区、市)宣传推介农业品牌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推介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先推介知名度高、美誉度好、品质过硬的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公共推介区将免费提供场地、舞台音响等,推介方自行安排现场服务人员。
(六)严格准入标准,提升参展产品品质。各筹展机构和单位要对参展主体、参展产品、展示内容等严格审核把关。参展主体以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为主。鼓励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独立参展。鼓励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7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品牌农产品参展。参展产品应获得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或通过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实行质量追溯管理,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
(七)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展会有效开展。各筹展机构和单位作为筹备农交会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对本展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以及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任务,确保展会平安有序。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筹展机构单位明确1位负责同志、确定1位联络员,于8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附件3),同时各省(区、市)组织做好成就展区申报和组展工作。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全国农业展览馆)
联系人:马莎莎
电话:010-65096519
传真:010-65033611
邮箱:catf2010@126.com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郑 军
电话(传真):0791-86238517
邮箱:jxnytscc@126.com
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皎皎
座机:010-57970861、17301107146
传真:010-57970981
邮箱:caft@yasn.com.cn
附件:1.第十七届农交会组织机构
2.第十七届农交会各省(区、市)农业品牌推介活动申报表
3.第十七届农交会展区组展单位负责人、联络员信息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日
附件:农市发〔2019〕4号.CEB附件1:第十七届农交会组织机构.docx
附件2:第十七届农交会各省(区、市)农业品牌推介活动申报表.docx
附件3:第十七届农交会展区组展单位负责人、联络员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