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损害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其中包括原产于美国的玉米及大豆等各类产品。
此次征税的清单中包括种用大豆、青大豆、其他大豆加征10%关税,黄大豆加征5%关税。
另外,种用玉米和其他玉米加征10%关税。
(来源:财政部、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