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组织开展超级稻品种品质检测鉴评的通知
农技栽培函〔2019〕35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作物、种植业)技术推广站(总站、中心),有关育种单位,有关企业:
为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质量兴农有关部署要求,促进超级稻品种品质改良提升,筹备全国超级稻品种现场观摩暨品质鉴评会并适时发布我国超级稻品种品质状况,加快优质超级稻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超级稻品种品质检测鉴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经农业农村部确认的、目前仍冠名“超级稻”的132个水稻品种(组合),名单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9年超级稻确认品种的通知》(农办科〔2019〕12号)。
二、鉴评方式
(一)鉴评内容。包括稻米理化品质和食味品质。理化品质经实验室测定获得;对理化品质达到三等(含)以上的品种进行食味品质评价,由专家现场品鉴打分。
(二)参照标准。理化性状参照农业行业标准《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13)》,食味品质参照国家标准《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 15682-2008)》。
(三)鉴评组织。理化性状检测由农业农村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水稻研究所)负责,并出具检测报告;食味品质组织专家组设对照现场品评打分。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发动。有关省(区、市)农技部门做好组织发动,请超级稻品种选育单位积极参加鉴评活动。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做好申报审核。请参评单位填写《超级稻品种品质鉴评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其中2份于10月10日前快递至全国农技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做好样品寄送。参评单位在10月10日前将参评样品(每个样品1.5公斤稻谷),连同《超级稻品种品质鉴评推荐表》1份快递至中国水稻研究所,逾期不再受理。参评单位须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一)全国农技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
联 系 人:梁 健
联系电话:010-59194509
电子邮箱:liangjian@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026)
(二)中国水稻研究所
联 系 人:章林平
联系电话:0571-63372451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水稻所路28号(邮编:311401)
附件 :超级稻品种品质鉴评推荐表
全国农技中心
2019年9月3日
附件:
(来源:全国农技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