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种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种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种业标准体系,加快种业转型升级,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征集2020年种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支撑现代种业发展,提升我国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种业发展水平,制修订一批有利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标准。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业
1. 农作物种子(种薯、种苗,下同)检验技术方法等方面标准。
2. 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等方面所需标准。
3. 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验证评价和抗逆性鉴定等方面标准。
4. 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等方面标准。
5.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植物品种特异性(可区别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及分子检测标准。
6. 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二)畜禽种业
1. 畜禽品种标准。
2.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品种鉴定、审定等方面标准。
3. 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等方面标准。
4. 种畜禽品种登记、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等方面标准。
5. 种畜禽生产及遗传材料制作、保存和包装等方面技术方法标准。
6. 种畜禽及遗传材料保护(存)效果评价方面标准。
7. 种畜禽及遗传材料质量管理、检测等方面标准。
8. 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立项建议征集工作,组织有关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管理等部门参与标准立项建议工作,对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
(二)认真做好标准查新工作,所提出的立项建议不得与已立项标准项目和已发布标准重叠或交叉,并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三)材料报送要求:2019年11月30日前,将标准项目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上报。1.征集范围内农作物种业中第1、2、3、4、6方面标准纸质及电子材料一并报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征集范围内农作物种业中第5方面标准纸质及电子材料一并报送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征集范围内畜禽种业方面标准纸质及电子材料一并报送全国畜牧总站。2.纸质材料需报送立项建议书(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项目提出单位公章。3.电子材料需报送立项建议书(附件1)、立项建议一览表(附件2)。申报多个标准建议的项目单位,每个标准电子材料形成一份文件夹,名称为“标准名称+申报单位”。并将所有标准信息汇总到附件2中,以上报单位名称命名。
四、联系方式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与体系处 周阳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710室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545
邮 箱:zhouyang@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 张凯淅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707室
邮 编:100122
电 话:010—59199393
邮 箱:kaixi0526@163.com
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 赵小丽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646
邮 箱:xmybwh@126.com
附 件:1.2020年种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2.2020年种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一览表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