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北京市种子管理站
电话:010—62012033
邮箱:bjhangyeke@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电话:010—59193238
邮箱:zysnz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2020年1月10日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