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春播作物种子种苗保障供应的对策措施
一是及时开展种子供需调查。各地要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组织专人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种子生产和市场供需调查,摸清当地种子种苗生产和供需情况,准确掌握供需动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及时制定供种保春耕应急预案,确保春耕播种工作不受阻。
三是积极协调种子种苗调运。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当地交通公安部门,确保辖区内的种子(苗)运输畅通,确保种子(苗)能够顺利进村到户。
四是适时组织企业复工复产。要根据当地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疫情严重程度和农作物播种季节的早晚,组织指导属地种子种苗生产企业和经营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做好仓储、生产车间、人员等相关复工准备,尽快投入生产,确保种子种苗货源充足。
五是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抽检,督促企业加强种子质量自检工作,严把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包装质量关,确保种子种苗质量,保障春耕生产用种质量安全。
六是引导依法诚信经营。各地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组织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趁疫情暴发之际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防止哄抬种价、扰乱市场秩序。同时利用微信、网络、电话等工具,督促和指导种子经营户做好种子经营备案。
七是做好种子生产技术指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当地农业部门技术力量,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强化对种子(苗)生产基地在线技术服务,指导蔬菜制种农户去杂去劣,确保种子质量。在疫情防控任务不重的地区,要协调有关部门在确认身份、目的和个人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允许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深入制育繁种基地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