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子协会关于征求《中国种子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种子协会实际情况,秘书处组织起草了《中国种子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会员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各会员单位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秘书处。
联系人:王 磊 手机/微信:18910235057
邮 箱:wanglei2006s@126.com
附件:《中国种子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种子协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