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到疫情防控和保春耕供种两不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就春耕农作物大田种子保供工作出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种子企业、经营单位一定要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规定,承担并完成好政府安排的公共防控工作任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自身防护,加强工作场所的体温监测及消毒通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协调管理,确保有序复工复产。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列出当地有条件开工种子生产企业名单,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将其纳入当地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在确保能够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批准开工生产。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抓疫情防控和抓春耕供种两不误。根据当地农作物播种时期和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等因素,及时制定春耕供种应急预案。备春耕期间,要充分利用好政府公益性网络平台、媒体平台,宣介适宜本地的品种特征特性和栽培技术要点,让农民认知优良品种和懂得栽培技术,以免农民盲从购种,为农民提供更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