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报社全媒体记者 靳民
2月17日,记者从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确保蔬菜正常生产供应,全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西安市对11个涉农区县、开发区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共计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其中,500万元用于加快菜苗栽植进度;300万元用于扩大叶菜类生产面积;200万元用于蔬菜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栽植规模100亩以上者给予奖补
根据各区县春季蔬菜生产规模及育苗情况,对2月1日至2月底前,栽植规模1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按照“谁用工补助谁”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补,按每工作日每人30元给予用工和基本防护用品补助,补助细则由各区县按照市级补助资金规模,结合生产实际制定。
疫情防控期间,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镇政府(街办)帮助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用工和安全防护问题;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及镇政府(街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种苗、化肥、农膜等急需生产资料运输车辆通行,确保蔬菜栽植正常开展。
鼓励扩大叶菜类蔬菜生产面积
动员指导设施种植大户、合作社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适当增加菠菜、小青菜、茼蒿、油麦菜、生菜、木耳菜等速生叶菜类生产,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供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设施蔬菜生产的检查和指导。市财政对各区县蔬菜生产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和生产的企业等给予每亩500元补助,超过市级财政补助的差额,由各区县区财政进行补助。
培育蔬菜生产销售经营主体
此外,专项资金还将用于扶持各涉农区县集蔬菜种植、成品菜加工及销售的重点蔬菜合作社、蔬菜园区、电商或企业等,根据规模大小或蔬菜销售量,每个按照3—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在控制总额的同时确保每个区县补助企业3个以上,应对目前蔬菜销售流通中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