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国凤)按照中央要求,今年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在灵武市、平罗县、彭阳县、沙坡头区开展部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在11个县(市、区)组建13个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各地开展以粮食作物、经济特色产业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试点,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大宗农村产品、农业生产大县的社会化服务。
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表示,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完成整省(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积极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全区遴选388个村开展招商引资、整合村级资金、引导村企合作等多种形式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提高村集体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健全“村支书+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监委会”的“四位一体”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管理各项制度;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探索建立“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新型农村经营机制。
同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指导利通区、永宁县闽宁镇、金凤区丰登镇润丰村等一批县、镇、村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区推广红寺堡区“55124”乡村治理模式,协同开展村规民约规范化制度化试点,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新途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乡村治理融合发力,扎实开展非法侵占农村集体“三资”、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突出问题“三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