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不育系鉴定技术规程 (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规范地开展我省水稻不育系鉴定工作,推进我省杂交水稻育种创新,我站制定《安徽省水稻不育系鉴定技术规程(试行)》,现予印发。本办法自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0年3月5日
《安徽省水稻不育系鉴定技术规程(试行)》
第一章 水稻不育系鉴定内容
第一条 水稻不育系鉴定,是指对其育性、农艺性状及利用价值等进行的田间种植鉴定。光温敏核不育系还须由省品审办确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冷水池或人工气候箱等育性鉴定。申请者对不育系及其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应用于生产的安全性负责。
第二章 田间鉴定种植要求
第二条 不育系田间鉴定现场由申请者自行安排,或委托我省检测机构统一安排,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当地适于不育系制种的最大播期范围内分3期以上播种,每期种植群体在1000株以上,总群体不少于4000株,单本栽插(不得去杂,如缺株按杂株计),栽培管理应符合当地生产实际要求,田间生长正常;
(二)为便于观察与亲本不育系农艺性状的差异性,在不育系近邻区域种植亲本不育系(亲本中所用的亲本不育系应全部种植),每个亲本不育系群体不少于100株;
(三)用于自交结实率鉴定的群体应提供套袋穗110个以上(每株套1穗,选择刚抽穗但未开花的穗子进行套袋),套袋时间必须达20天以上;用于花粉镜检的群体应正处于盛花期。
第三章 田间鉴定程序与方法
第三条 鉴定程序
(一)听取申请者关于不育系的选育报告,审查相关材料;
(二)考察不育系种植现场,进行室内花粉镜检,检查套袋自交结实率;
(三)依据判定标准,形成不育系种植现场鉴定意见。
第四条 鉴定方法
(一)纯度。检测群体中的杂株,检测样本应当在4000株以上,按下列公式计算纯度,保留一位小数。
纯度=(总株数-杂株数/总株数)x100%。
(二)不育株率。调查可育株数,按下列公式计算不育株率,保留一位小数。
不育株率=(总株数-可育株数/总株数)x100%。
(三)套袋自交结实率。随机选取100个以上的套袋穗,计数颖花数和结实粒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套袋自交结实率,保留两位小数。
套袋自交结实率=(总结实粒数/总颖花数)x100%。
(四)花粉不育度。在处于盛花期的不育系群体中随机选取100个以上的株穗,在每穗上、中、下三个部位共选取5朵即将开花的颖花,每朵颖花取3-4枚花药,放入滴有1%碘-碘化钾溶液的载玻片上混合捣碎后进行镜检,观测花粉败育情况;每个镜片观测3-5个视野,观测花粉粒数在300个以上。无花粉的即为无花粉型;有花粉的计数典败、圆败、染败和可育花粉粒数;统计100个以上株穗观测的花粉粒总数和典败、圆败、染败、可育花粉粒总数及其百分比,确定花粉主要败育类型,计算花粉不育度,保留两位小数。
花粉不育度=(观测花粉粒总数-正常花粉粒总数/观测花粉粒总数)x100%。
(五)考察与亲本不育系的差异。现场考察不育系与亲本不育系在生育期、株高、株叶形态、叶色、颖花数、稃尖和柱头颜色等方面差异。
第四章 光温敏核不育系育性鉴定
第五条 光温敏核不育系须进行冷水池或人工气候箱等育性鉴定,且须与田间种植鉴定安排在同一年份进行。申请者可选择委托我省检测机构、中国水稻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等单位进行鉴定。
第六条 我省检测机构进行冷水池育性鉴定,执行《水稻光温敏核不育系自动控温冷水池育性鉴定技术规程》(DB34/T3291-2018),不少于2次重复。
第七条 检测机构依据检测结果出具光温敏核不育系育性鉴定报告。
第五章 判定标准
第八条 不育系育性鉴定通过的指标和要求:
(一)不育系纯度≥99.9%;
(二)不育株率100%;
(三)套袋自交结实率<0.5%;
(四)花粉不育度>99.5%;
(五)光温敏核不育系要求在本地适宜制种季连续两年稳定不育的时间达30天以上,长日不育起点温度≤23.5°C;
(六)水稻光温敏核不育系利用冷水池或人工气候箱等鉴定,其不育性结果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长日照下不育起点温度≤23.5°C,套袋自交结实率<0.5%,花粉不育度>99.5%;
(七)与亲本不育系有明显差别。
第九条 省品审办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不育系鉴定评审会,根据当年不育系田间鉴定意见和冷水池或人工气候箱等育性鉴定结果,依据判定标准,决定是否通过鉴定,向申请者出具不育系鉴定报告。
安徽省水稻不育系鉴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者信息 |
申请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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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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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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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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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育系名称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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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本不育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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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系名称 |
是否转基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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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方案(包括种植地点、面积、分期播种时间、每期种植株数、亲本不育系种植株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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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现场鉴定 预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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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育系选育报告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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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育系种植现场 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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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温敏核不育系 育性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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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承诺 |
保证本表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并对不育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应用于生产的安全性负责。 申请者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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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鉴定意见 |
审查单位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