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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4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丁晓云 张力军  浏览次数:401
 
 
  为切实保障全省备春耕农资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日前,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落实到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统筹谋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农资打假监管专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各项监管工作做实做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与农资打假监管工作双结合、两不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规范经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农资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传统手段,普及识假辨劣知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引导广大用户购买放心农资。
 
  通知强调,要加大信用监管,推介放心农资。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直销、微信电话订购等营销模式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精选推介一批“吉林省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中信用评价优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鼓励企业创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订购放心农资。加大专项检查,强化重点监管。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各地实际,围绕备春耕期间需求较大的种子、肥料、农药等重点农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突出重点监管。加大惩戒力度,从严查处案件。做到农资打假监管“四个最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和“三无”农资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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