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16日
名 称: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法发〔2020〕43号 主 题 词: 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义重大。要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要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坚决查处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要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经营集散地、网络销售店、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为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深入开展春季、夏季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重点对象
重点监管近3年来有套牌侵权、制售假劣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抽检中发现有多个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多次受到执法查处的生产经营主体。集中整治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媒体曝光较多的问题企业和产品。高度关注不法企业和经销商组织的各类农资“忽悠团”和流动商贩,发现问题从速查处。
(三)重点品种
1.种子。以杂交玉米、蔬菜等种子为重点,检查主体备案、经营档案、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等情况,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2.农药。加大农药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抽样检测,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添加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3.肥料。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肥料产品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
4.兽药(鱼药)。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6.农机(具)。以农机经销商和维修网点为重点对象,着力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农业机械维修者使用不合格零配件维修农业机械等行为;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启动“春雷”行动。当前是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攻坚期,也是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全国和全省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抓住春耕备耕关键节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扎实推进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资市场规范运营,为夏粮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农资市场整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强化互联网领域农资违法行为的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撤销审批,停止生产经营权。要积极构建以农资连锁、配送、直销等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尤其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鼓励支持农资企业、连锁经营店、农资合作社、农资电商等提供网络订购、上门配送、直销直供等服务,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保障放心优质农资供应。
(三)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抽查。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要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做到检测与查处“无缝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移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公布查处结果。
(四)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要充分发挥12316服务热线及投诉举报电话作用,拓宽案源渠道。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年底,省、市两级都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产品资质、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投诉举报、公众评价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给予鼓励和宣传推介,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六)加大农资服务指导。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采取微信视频、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常识和消费维权知识,指导农民科学购买农资产品。引导和支持农资企业通过现场咨询、技术指导、田间培训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农资服务,帮助农民正确使用农资。
四、重点工作安排
1.3月份,召开全省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
2.3月中旬至4月上旬,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周时间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3-6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4.7-8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5.9-12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
6.12月份,总结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强化执法队伍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切实履行农资监管和属地管理的法定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厘清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分清事中事后监管环节,严格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规范信息报送。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资打假、案件处理、工作动态和经验总结等材料报送工作。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总结、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及情况统计表(附件1);按规定时间填报《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附件3),并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 楠 乔 羽
联系电话:0351-8235103(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