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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知: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 严禁越区种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41
 

 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严禁越区种植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我省农业生产连续获得丰收,优质高效农作物品种推广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省近几年霜期偏晚,少数农民盲目追求产量,品种越区种植问题有所抬头。种植越区品种安全成熟保证率低,是影响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风险隐患。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的宣传、推广和使用管理,指导种植户科学选种用种,稳定粮食产量,提高农产品品质,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农业农村行政和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大对本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巡查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决不经营和推广未审和越区种植品种;严格按照品种审定公告标注的品种熟期和适宜推广区域,科学指导农民选购种子,杜绝虚假宣传,不误导农民购种;要按照适区种植的原则,合理调剂,保证域内种子供应,现有种子品种熟期不当的要抓紧调剂,严禁销售越区品种,更不准从外省、外地调入越区品种;坚决打击未审先推、越区种植、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坚决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农业行政和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大农民科学选种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品种适区种植宣传引导,突出品种越区种植风险提示,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农作物越区种植的风险和隐患,准确把握国家实行粮食优质优价的收购政策,使其科学合理地选用适区、适地种植品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通过组织讲座、发小册子等不同形式和多种方法,宣传农业农村形势的变化和未来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已购买越区品种种子的农户及时调换适宜熟期的品种。
 
  三、抓好指导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行政和种子管理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通过田间地头实现“看禾选种”,指导农民理性、科学选种和安全用种。要坚持良种良法配套,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户指导,开展好水稻苗床准备和浸种育秧,旱田及时除雪、整地,做到适时早播,抢抓积温。因地制宜确定种植密度。要注意病虫害预防,不要选择易感当地主要病虫害的品种,并注意品种搭配,不要大面积种植单一品种,避免因病虫害发生造成损失。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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