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河南省惠农专家在线服务团成员、省农药检定站研究员郭艳春
专家简介 郭艳春,河南省惠农专家在线服务团成员,河南省农药检定站研究员,河南省大宗蔬菜产业体系岗位专家,河南省昆虫学会理事,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成员。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3项,主持起草河南省地方标准1项。
最近,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启动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加强抽查检查,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执法查办案件,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农药识假辨劣知识。那么,广大农民、种植大户等农药使用者应如何正确购买农药呢?4月1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农药检定站郭艳春研究员,她特为广大农民朋友提出以下四条建议。
一是要注意购买渠道。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农药经营者应该在2018年8月1日之前,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购买农药要在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门店购买,也可以联系生产厂家,直接从农药生产企业购买其生产的农药。购买甲拌磷等22种限制使用农药,要在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购买。网上购买农药同样要查看经营者的资质,也就是说,网上销售农药也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禁止在网上销售,不要在网上购买限制使用农药。建议购买农药索要购货发票,方便维权。
二是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包装物表面是否印制或贴有标签,有无生产日期以及是否过期,有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上有无二维码,没有的不要购买。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三是要验证农药的真实性。手机扫码农药标签二维码,查看扫出的信息与产品是否一致,可通过追溯网址查询该产品的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等信息。也可以根据标签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在中国农药信息网上查询该产品信息,或手机微信关注“微语农药”公众号,在“登记查询”中点击“农药公共查询”,再点击“登记产品查询”可查询农药登记证号、农药名称等信息与产品标签是否一致。通过以上查询判断农药是否为假冒。
四是要学会依法维权。如果不慎购买到假劣农药或者对农作物造成药害,可直接与供货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也可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由其查清事实,进行调解,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的农药造成农药使用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农药使用者可以向农药生产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农药经营者要求赔偿。属于农药生产企业责任的,农药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农药生产企业追偿;属于农药经营者责任的,农药生产企业赔偿后有权向农药经营者追偿。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杜 勇 通讯员 岳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