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用顺序
一、农药混配顺序要准确,叶面肥与农药等混配的顺序通常为,微肥、水溶肥、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剂、乳油,依次加入(原则上农药混配不要超过三种),每加入一种即充分搅拌混匀,然后再加入下一种。
二、先加水后加药,进行二次稀释混配时,建议先在喷雾器中加入大半桶水,加入第一种农药后混匀,然后,将剩下的农药用一个塑料瓶先进行稀释,稀释好后倒入喷雾器中,混匀,以此类推。
三、无论混配什么药剂都应该注意“现配现用、不宜久放”。药液虽然在刚配时没有反应,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久置,否则容易产生缓慢反应,使药效逐步降低。
农药混用原则
不同毒杀机制的农药混用 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
不同毒杀作用的农药混用 杀虫剂有触杀、胃毒、熏蒸、内吸等作用方式,杀菌剂有保护、治疗、内吸等作用方式,如果将这些具有不同防治作用的药剂混用,可以互相补充,会产生很好的防治效果。
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 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可以杀灭田间的各种虫态的害虫,杀虫彻底,从而提高防治效果。
具有不同时效的农药混用 农药有的种类速效性防治效果好,但持效期短;有的速效性防效虽差,但作用时间长。这样的农药混用,不但施药后防治效果好,而且还可起到长期防治的作用。
与增效剂混用 增效剂对病虫虽无直接毒杀作用,但与农药混用却能提高防治效果。
作用于不同病虫害的农药混用 几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采用该种方法,可以减少喷药的次数,减少工作时间,从而提高功效。
农药混用的注意事项
农药混用虽有很多好处,但切忌随意乱混。混用不合理不仅无益,而且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农药混用须注意以下几点。
不改变物理性状
混合后不能出现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也不能出现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如果同为粉剂,或同为颗粒剂、熏蒸剂、烟雾剂,一般都可混用。
不同剂型之间
可湿性粉剂、乳油、浓乳剂、胶悬剂、水溶剂等以水为介质的液剂则不宜任意混用。
不引起化学变化
一、包括许多药剂不能与碱性或酸性农药混用,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
二、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也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
三、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
四、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
五、甲基硫菌灵、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六、除去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要特别慎重。
七、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
八、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一些化学变化可能会产生药害。
具有交互抗性的农药不宜混用
杀菌剂多菌灵、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合施用不但不能起到延缓病菌产生抗药性的作用,反而会加速抗药性的产生,所以不能混用。
生物农药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许多农药杀菌剂对生物农药具有杀伤力,因此,微生物农药与杀菌剂不可以混用。
农药混用配方分享
一、阿维菌素+44%丙氯,在水稻上使用防治稻纵和螟虫,经济实惠。
二、甲维盐+虫酰肼,可以用于夜蛾类害虫防治,持效期长。
三、噻虫嗪、呋虫胺颗粒剂,成为预防小虫的新成分。
四、甲维盐+杀铃脲,防治稻纵卷叶螟、果树食心虫。
五、甲维·杀虫单+水胺硫磷,老配方:针对水稻的各种虫害。
六、毒死蜱+三唑磷,可以预防水稻钻心虫(局部地区禁用三唑磷)。
七、烯啶·吡蚜酮+丁硫·吡虫啉/毒死蜱,桃树抗性蚜虫效果好。
八、螺虫乙酯+阿维菌素,打梨木虱效果很不错。
九、阿维+哒螨灵/三唑锡+联苯井脂,治疗果树高抗性红白蜘蛛。
十、鲜胺+异菌脲,防治叶菜类叶斑、炭疽病效果棒棒哒。
(王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