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方案的通知
农技植保函〔20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植检、农技)站(中心、局),天津市、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技推广总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局,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0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部署,切实做好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我中心组织制定了《2020年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2020年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和瓜类果斑病菌阻截防控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有效遏制疫情扩散为害,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全国农技中心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
红火蚁是对农业生产、生态和人类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目前,红火蚁在我国12个省(区、市)300多个县(区、市)发生。为指导各地开展阻截防控,有效控制其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扩散蔓延,持续压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避免红火蚁伤人和大面积弃耕。
二、防控策略
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标本兼治”防控策略,严格检疫监管,重点抓好前沿发生区疫情阻截和原有发生区持续治理。
三、区域重点
根据红火蚁目前的发生区域和发生程度,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治理。对于阻截前沿区,严格实施根除处理,遏止疫情外扩;对于重点防控区,科学开展综合防控,降低发生程度;对于潜在发生区,扎实做好监测预警,严防疫情传入。
(一)阻截前沿区:包括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长江沿线省(市),这些地区红火蚁定殖为害但分布有限。要对新发疫情点采取严格的检疫根除措施,保护未发生地安全,遏制疫情北扩。强化疫情发生区边缘地带监测调查,掌握红火蚁入侵和扩散动态。
(二)重点防控区:包括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华南省(区),以及贵州、云南等西南省份的大部,这些地区红火蚁已广泛定殖,常年发生。要实施综合治理,持续压低红火蚁种群密度,有效降低活蚁巢密度和工蚁密度,严格高风险物品外调,降低疫情发生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潜在发生区:包括上海、江苏和安徽省(市)大部,以及陕西、河南省南部等红火蚁适生区域,这些地区尚未发现红火蚁为害,但存在传入风险。要加强绿化带、道路沿线、大型种苗、花卉、草皮交易集散地等高风险区域监测预警,对来自疫情发生区的高风险物品采取严格检疫监管。其他省(区、市)也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疫检查,严防疫情随调运远距离传入。
四、防控措施
(一)严格检疫监管
落实产地检疫制度,在苗木、花卉、草皮等生长期间定期检查种植场地及周边环境中是否有红火蚁出现。严格调运检疫管理,严禁未经检疫的高风险物品调出。加强对公园绿化带、新建绿地、道路沿线的监测调查以及种苗花卉市场检疫检查,对新发疫情及时采用触杀性药剂浸渍或浸灌进行除害处理。
(二)加密监测预警
结合地理环境特点,科学全面监测红火蚁发生情况。重点明确红火蚁发生分布范围、活蚁巢数量、工蚁密度和危害程度等信息,重点关注疫情发生边缘地带红火蚁扩散动向和扩散程度,指导检疫防控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药剂防治
红火蚁防控主要采用点面结合、诱杀为主的化学防治技术。对有效蚁巢密度较小、分布较分散且诱到工蚁数量较少的发生区,可采用毒饵法或灌巢法进行单个蚁巢处理。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诱到工蚁数量较多但难以发现有效蚁巢的发生区,可采取普遍撒施毒饵法进行防治。在红火蚁严重发生区域,可采用普遍撒施毒饵与单个蚁巢处理相结合的新二阶段处理法开展防治。施药后应进行防治效果评价,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
(四)科学安全用药
应选用经我国农药管理部门登记的,环境友好、低毒高效的农药进行红火蚁化学防治。禁止使用含氟虫胺成分的农药产品防控红火蚁。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养蜂区、养蚕区等区域防治红火蚁时应注意药剂种类选择,防止对有益生物的杀伤和环境污染。施药操作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红火蚁蜇伤或农药中毒。
2020年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和瓜类果斑病菌阻截防控方案
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和瓜类果斑病菌是严重影响葫芦科作物生产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目前,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在我国12个省(区、市)70多个县(区、市)发生,瓜类果斑病在我国15个省(区、市)60多个县(区、市)发生。为指导各地开展阻截防控,有效控制其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从源头上阻断相关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降低发生危害程度。持续压低瓜类(含砧木)种子种苗带病比率,力争使全国瓜类种子种苗繁育企业和集中繁育基地检疫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疫情处置率达到100%。
二、防控策略
以保护瓜类制种用种安全为核心,以严格检疫监管为抓手,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用强化产地管理、提高检测比例为主,开展用种市场检疫监管为辅的综合治理策略,从源头开始阻断疫情传播关键点,做好育种到生产的全流程防控。
三、区域重点
根据葫芦科作物种植用途将种植地区分为制种区和生产区,实施分区治理。对于制种区,应加强制种企业和繁育基地检疫监管覆盖率,确保供种安全;对于生产区,应提高调入种子种苗的复检率,确保用种安全。
(一)制种区:集中开展瓜类种子种苗繁育制种的省份或地区,要提高产地检疫的覆盖率,全面开展快速检测试纸条筛查,鼓励开展种子处理研究试验,推广自根苗育苗技术。发现疫情的要采取严格的检疫销毁措施,严禁疫情发生区种子种苗外运。
(二)生产区:进行商品瓜生产的地区,要提高外地调入瓜类种子种苗等商品的复检率,及时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田间监测调查,推广直播和自根苗种植。发现疫情的要严格落实溯源,查清相关种子种苗流向,对发病田块采取检疫根除处理,并开展非瓜类寄主作物轮作。
四、防控措施
(一)严格检疫监管
一是开展制种调查。应对辖区内的制种企业、单位及个人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种子种苗繁育数量、亲本来源和销售流向。二是严格产地检疫。督促制种企业申报产地检疫,对不申报产地检疫私自制种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来自高风险区的亲本种子和育苗种子进行抽检。三是强化调运检疫。对从外地调入的瓜类种子种苗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必要时进行复检,对申请从本地调出的要查验产地检疫合格证,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抽样进行室内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调运。四是开展市场检查。对种子种苗销售市场、生产企业和育苗基地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调运等违法行为,发现带病种子要开展溯源调查。
(二)加强监测筛查
根据生产实际,在瓜类作物苗期、伸蔓期、坐果期、成熟期等关键生育期,组织开展疫情监测调查。调查应全面覆盖瓜类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嫁接苗繁育基地和商品瓜集中种植区,通过走访制种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和瓜农,开展田间踏查,了解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记录种苗及亲本来源,并宣传普及相关疫情识别和防控技术。发现疑似样品应及时进行试纸条筛查,必要时进行室内鉴定。
(三)强化种子处理
推广种子处理措施,降低病害传播风险。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可将葫芦科作物及其砧木种子(含水量4%以下)置于72℃恒温下处理72小时,检查发芽率后浸种催芽或直接播种;或用温汤浸种,在播种前3天,将种子浸入55℃-60℃的温水搅拌浸种15-30分钟,用清水冲净种皮粘液后晾干催芽;或用10%磷酸三钠溶液浸种20-30分钟,捞出后洗净催芽。瓜类果斑病菌可选用经农药登记的杀菌剂,按照药剂使用说明对种子进行浸泡搅拌处理后催芽。
(四)推进科学防控
一是采取根除措施。对疫情发生点采取严格的检疫根除措施,对被污染的土壤、物品、运输工具、农具、旧薄膜、绳子等进行彻底消毒。二是实施轮作倒茬。发现疫情的田块,应与非葫芦科植物实行3年以上轮作后方可种植葫芦科作物。三是规范农事操作。在嫁接、移栽、绑蔓、整枝、打杈等农事操作过程中做好手和工具的消毒,防止人为交叉感染和传播。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向制种企业、种植大户和农民宣传推广自根苗繁育和直根苗种植技术,减少疫情传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