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解决粮食生产中水稻品种“多乱杂”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
为发挥良种在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切实解决我省粮食生产中水稻品种“多乱杂”问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品种“多乱杂”问题的严重性
选好种、用好种,是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最根本、最有效的技术措施。但近些年来,我省粮食生产中水稻品种“多乱杂”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的高质量发展。各地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解决生产中品种“多乱杂”问题的紧迫感。
(一)品种“多乱杂”造成农民选种困难。据农情调度,目前全省种子市场销售的水稻品种超过1300个,不少县市区销售的水稻品种超过100个,有的甚至达到300多个,农民选种购种时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二)品种“多乱杂”不利于“好谷出好米”。不同品种谷粒外观形状各异、内在品质良莠不齐,同一区域内多品种混种,导致稻谷收储、加工等环节品种混杂,生产出来的大米外形不一、口感不纯,不利于打造市场竞争力强的稻米品牌。
(三)品种“多乱杂”阻碍了企业发展壮大。由于水稻品种“同质化”严重,一些品种既无优势又无特色,入市推广后加剧了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导致经营优良品种的企业一方面市场被挤占,另一方面要花更多的人力物力来开展示范推广,影响企业做优做强。
(四)品种“多乱杂”增加了生产安全风险。每个水稻品种都有适宜的种植区域,只有在合适的气候、土壤条件下,才能产出品质优良的大米。市场供应的水稻品种数量既多且杂,有的品种未跟适宜区域匹配,极易给农业生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引发减产甚至绝收事件。
二、全力组织开展良种推广行动
各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辖区生态条件、耕作制度等实际,大力推广既好卖、又好种的优良品种,想方设法扩大优良品种种植面积,加快淘汰落后品种步伐,重点抓实以下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按照“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品质,增加效益”原则,结合气候、土壤、耕作制度等,因地制宜优化水稻品种区域布局,同一生态区域内集中种植优势品种,实现优良品种与适宜区域精准对接,良种、良田、良制、良法配套。
(二)建立示范基地。各县市区要选择代表性强的典型生态区域,建立稳定的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重点比较示范近年审定、引种备案的新品种,成熟收割前,分批次组织种粮大户、广大农民到现场“看禾选种”。
(三)开展订单生产。坚持龙头带动、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标准化”生产经营模式,按照“一企、一片、一种”要求,与农户签订收购订单,统一供种,集中连片种植同一优良品种。
(四)实施良种补贴。各地要科学制订良种补贴标准和实施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广泛深入开展农民满意品种评选,对农民满意度高的优良品种,财政适当给予种子补贴,调动用种者选用优良品种、企业生产经营优良品种的积极性,公平公正促进“谷好卖、禾好种”的优良品种推广。
三、切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各地要将解决生产上水稻品种“多乱杂”问题,作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作为调优农业结构、促进农业高质量增长的重大任务,扎扎实实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种子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把组织开展良种推广行动作为份内重要工作,压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季季落地、年年见效,力争品种“多乱杂”问题尽快得到整改。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当地水稻品种应用现状,研究提出解决“多乱杂”问题的具体措施,形成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我厅种业管理处。
(三)抓实市场监管。各地要扎实开展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企业监督抽查、试验环节检测,强化对种子生产基地、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主体的监管,强化大田生产等薄弱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劣、未审先制、未审先推、超区域跨季节推广、农民非法贩种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技术指导。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介以及明白纸、宣传栏等,及时发布优良品种信息,开展用种技术指导与培训,确保良种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我厅将随机抽查市县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此纳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绩效考核。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24日
200424-关于切实解决粮食生产中水稻品种“多乱杂”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