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工作,应对疫情和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确保种子“储得住、调得出、用得上”,现就开展2020年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现场核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承担2019-2020年度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
一查品种和数量:是否按照合同及储备任务(见附表1)储备相应的品种和数量,现场填写调度表(见附表2)。
二查资金帐:核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建立资金明细专账,专项资金是否用于贮藏保管、种子检验、自然耗损、转商亏损或贷款贴息等规定范围,有无将专项资金挪为他用。
三查实物账:是否按照种子储备任务和承储合同做好种子生产、收储、加工和入库保管等工作,并专账记载;
四查管理情况:核查承储单位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是否健全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是否进行储备种子定期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核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违规调用或销售储备种子的情况。
二、开展种子质量监测
各市(州)农业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要开展对2019-2020年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的质量监测,对储备的品种进行抽样,做到品种全覆盖,确保救灾备荒种子质量安全,并将样品及时送至省种子管理站;省种子管理站要及时做好样品登记和种子发芽率检测,检测结果及报告按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三、切实做好2020-2021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局要按照黔财农〔2020〕51号、黔农办发〔2020〕33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原则上应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项目申报,择优选择承储单位,落实储备任务,签订承储合同,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辖区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于5月20日前报送调度表和核查报告(核查表见附表3),并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于6月20日前完成辖区储备种子抽样工作,将样品及清单送至省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吴健强
电话:0851-85281257
邮箱:gzsnynctzyglc@163.com
贵州省种子管理站 杨丽娜
电话:0851-85285860
邮箱:1401398919@qq.com
附件:1.2019-2020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
2.2019-2020年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情况调度表
3.2019-2020年度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核查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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