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客观申报。各繁种单位所申报的植种田品种及面积,不得随意变动,不得为逃避检疫而报废,生产包装的种子量要与申报面积相吻合,更不得有无经检疫的种子流向市场。二是明确对象。重点对小麦全蚀病、毒麦、小麦腥黑穗病等检疫对象进行勘验,做好田间记录,并根据检验结果填写《小麦种子田间检验记录表》。三是依法施检。严格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要求,对逐块地认真做好有害生物检疫检测,做到不漏检、不盲检,检验合格后,出具小麦产地检疫合格证。截止目前,共检30个品种46个田块,施检面积4万余亩,尚未发现不合格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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