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完成全省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制定我省农业种质资源品种名录或保护名录,建立全省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初步形成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和鉴定评价体系。力争到2035年,全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及创新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系统完善、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和资源深度鉴定评价体系。
《意见》提出了五方面主要任务:(一)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长效机制。(二)开展普查收集。加强主要作物审定品种、非主要作物登记品种的收集整理和入库保存,加强主要作物近缘野生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等。(三)加强鉴定评价。推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新种质创制研究。(四)健全保护体系。加快江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完善东乡野生稻原位保护区、国家东南山地作物种质资源圃、江西省中药资源重点特种保存圃等建设。(五)加大开发利用。推动玉山黑猪、赣西两头乌猪等地方品种商业化、产业化开发。加强我省道地、特色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
《意见》指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我省还将完善政策支持和严格奖惩监管。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资源流失、灭绝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