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9月9日农业农村厅方侠副厅长主持召开了“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专题研究了《自治区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的工作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讨论了申报国家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相关工作,确定由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负责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畜牧兽医局畜牧总站、新疆农业科学院微生物应用研究所、新疆水产研究所作为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分别负责自治区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申请、确定与登记等工作。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畜牧总站和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4家单位分别从作物、农业微生物、畜禽、水产等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有真实性、单位资质、运营情况等进行情况介绍,并表示作为牵头单位将严格按照分工,认真筛选和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在11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国家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申请工作。
新疆农业科学院科管处、品种资源研究所、微生物应用研究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畜牧总站,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种业发展中心、南繁办,渔业监督处、水产中心、新疆水产研究所等单位16人参加了会议。